Thursday, 26 October 2017

10月22日 神的见证

经文:约翰壹书五6 - 13

6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7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8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9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上帝的见证更该领受注了,因上帝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 10信上帝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上帝的,就是将上帝当作说谎的,因不信上帝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11这见证就是上帝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 12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约翰一书用作见证(martyreo)这个字有六次,其中四次是在这段经文,还有六次用见证相关的名词。约翰主要论及为神儿子耶稣基督作见证的真理。见证的主题就是耶稣基督的身份,祂是神的儿子,又是完全的人,也是奉差遣的基督。约翰在这里特别用了耶稣基督这复合称号,加上神儿子的称呼,指出了历史中的耶稣不仅是一个降生在马槽里的人,耶稣同时拥有基督和神儿子的尊贵身分。约翰提出为这事作见证的包括:

水和血,在两者中约翰刻意强调了血的见证。一般圣经学者都相信是见证基督的人性,是指耶稣接受水礼,是指耶稣基督在十架上所受的痛苦,有些学者则以水和血代表耶稣在十架上死亡后,罗马士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十九34),这些都是约翰亲眼看见的。无论如何,约翰是要以水和血见证耶稣基督以完全的人性来到世间为我们钉身十架,流血洗净我们的罪污。圣灵为圣子作见证,而圣灵就是真理(7)。在耶稣接受施洗约翰的洗礼后,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耶稣身上,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6-17)

圣灵在父神的宣告中作了现场的见证。在约翰福音还有多处经文记载了圣灵在世的职事就是给基督作见证(参约十四17,十五26,十六13)。约翰更强调圣灵、水、与血为基督所作的见证都归于一,意思就是一致的(和合本修订版)。圣父也给圣子作见证。除了在耶稣水礼中从天上来的声音,就是父神宣告耶稣是祂的爱子外(太三16),在耶稣登山变像的经历中,彼得、雅各和约翰,也听见父神在云彩中宣告: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他(太十七5)。耶稣也多次公开宣告说: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五7)

约翰刻意将三方面为基督作的见证,由轻至重的排列,以致他强而有力的说: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 (9)。这人的见证应该是广泛地指一般的见证,当然这也包括约翰自己在内,因他是亲眼看见、听见、和摸过的。约翰强调如果这些见证都不能叫我们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又是完全的人,也是奉差遣的基督,我们就是不信神的人,将神当作说谎的。我们对耶稣基督身分的认识和相信是绝不能有偏差的,因为神将赐给我们的永生放在耶稣基督里面,祂能成就救恩除了因为祂是神的儿子,也因为祂是完全的人,站在人的位置上为世人的罪付上赎价。约翰除了教导信徒要对耶稣基督有全面正确认识,以致得着永生的确据,更暗指那些假教师、假先知得不着永生。因为他们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永生。

思想:

今天基督徒常以救恩为神白白赐给我们的恩典,只要作个认罪的祷告就可以得救。这确是神在基督里应许我们的;但我们绝不能轻率面对耶稣基督的身分。作为传福音给别人的,更要谨慎自己的言行,将整全的福音述说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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