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但以理書五13-31
來到第五章,但以理再一次介入宮廷的危機當中。但以理是奉至高者的命來解釋指頭的來源及字的意思,因此他一口回絕伯沙撒的賞賜(但五17),當然他也早已洞悉所謂的賞賜一瞬間將變得毫無價值(但五31)。
這段記載特別的地方,在於但以理在解讀文字之前,先責備伯沙撒。先知的職份之一,是當君王犯罪、得罪上帝,要奉主的名加以責備和警誡(參撒上十三、十五章;撒下十二章;王上十八章;耶三十六章)。但以理以尼布甲尼撒作為例子,直指伯沙撒的罪。尼布甲尼撒遠比伯沙撒偉大威榮,但是當他的「心高氣傲,靈也剛愎,行事狂傲」(但5:20)被上帝對付時,他懂得謙卑下來,至終明白「至高的上帝在人的國中掌權,憑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國。」(但五21)遠不及尼布甲尼撒的伯沙撒,卻不僅未從先祖身上學到教訓(但5:22),他甚至犯下更嚴重的褻瀆:玷污聖殿的器皿,用作拜偶像之用。(但5:23)宣告刑罰的指頭由此出現(但五24)。
「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是三個亞蘭文的名詞。「彌尼」重複了一次,有強調之意。三個名詞都是錢幣的單位,直譯出來是「彌那,彌那,舍客勒,一半」(按上下文大概是指半舍客勒)。最獨特之處,是但以理把這些名詞以被動動詞的形式來解釋,意義變成了「數算」(數目)、「秤」(重量)、「分開」:「彌尼就是神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提客勒就是你被秤在天平上,秤出你的虧欠來。毗勒斯就是你的國要分裂,歸給瑪代人和波斯人。」(但五26-28)
一切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下。巴比倫一度是舉世無雙的強盛帝國,但僅限於上帝所定規的期限內。時候到了,王朝必要結束,被波斯和瑪代取代。正因為瑪代波斯的得勢,日後才有塞魯士的詔令(拉一1-4),容讓以色列民重歸故土,重建聖殿。上帝按祂的旨意引導歷史前進。這個信息再次為被擄子民帶來安慰與盼望。
尼布甲尼撒與伯沙撒的經歷,清楚揭示上帝隨己意把權力賜予地上君王;與此同時,上帝要求他們行公義,好憐憫(但四27)。當君王偏行己路,上帝會透過異夢、異象等啟示,藉上帝的忠僕提出警誡。可惜的是,尼布甲尼撒和伯沙撒都未把上帝的吩咐放在眼內,前者把巴比倫的強盛視為個人功績(但四30),後者更狂妄至公然褻瀆上帝(但五1-4)。 第五章的結尾即記載了伯沙撒的下場:「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米底亞人大流士年六十二歲,取了迦勒底國。」(但五30-31)這是一個侮慢褻瀆上帝又拜偶像者的結局,也呼應著但以理書的主題信息: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憑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國(但四17、25、32,五21)。權傾天下的君王(包括「金頭」),在上帝絕對的主權下,亦只能順應祂的廢立計劃,在祂所定規的時期內在位掌權。
思想:
驕傲自恃、不敬畏上帝,絕非教外者的專利。事實上,基督徒很容易陷入這罪而不自覺。口稱耶穌為主,高呼神在掌管,行為上卻唯己是賴,從未服膺在上帝的主權下;為一些成就沾沾自喜,自覺比其他信徒更敬虔更熱心,渾忘一切福氣與好處都是從上帝而來(詩十六2)。求主幫助我們,常存敬畏祂的心,免得我們不自覺地在言行、思想裡輕慢主,失落了對祂應有的尊崇和畏懼(參太廿一13;林前十21-24,十一17-18、27-29;徒五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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