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 August 2015

第3日:敬神与敬拜

经文:出埃及记廿3-6

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4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6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十诫至少有以下几个特性:
1)普世性(Universality)与个别性(Particularity),
2)简洁性(Simplicity)与复杂性(Complexity),
3)必需教导与解释,
4)积极(命令)与消极(禁止)方面,
5)建立道德伦理生活,
6)影响教会敬拜礼仪。

  第一诫首论敬拜的对象,「独一真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诫命讲到上帝的独一性,以及信奉耶和华的首要性。以上帝为首,生命中不容有任何其他的神明。上帝的独一性,更是要求对祂全然尽忠的基础。申六4-5是此诫命的正面说法:「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你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主你的神。」

  爱神是忠诚守约的表现,具有强烈的情感,由内而外,对神全然委身。信仰实践在生活各层面,影响人的生活圈,包括家庭、职场及社交。信仰在家庭中传承,在教养孩童中落实。

  第二诫讲到敬拜的方式:「不可造任何的神像,也不可拜任何的神像」。后来摩西特别解释这条诫命(申四章),在天上的形像,是指日月星或鸟类等,地上的形像指各种走兽及各种爬行的动物,地底下水中各物的形像指水里各样的鱼类,当然更禁止把任何人,不论是男像或女像,当作神来敬拜。

  不仅包括异教的偶像,也不可为耶和华造像。因为上帝从未以任何形像显示祂自己(申四15-16),用任何像来代表上帝,都是把创造的神贬抑为受造物。加尔文说:「凡以任何塑像和画像去代表上帝,都是祂所不喜悦的,因为那是玷辱神的尊严。」

思想:
1)所有的诫命都是根源于独一真神的信仰,没有第一诫就没有其他。
   
2)信奉独一真神,要按照祂所定规的方式来敬拜,而非照人的想像,更不可按异教的方式。
   
3)今日信徒或许没有有形的偶像,但更要除去心中的偶像,即任何会取代上帝地位的,包括名利、地位、权势、儿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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