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8 January 2016

第十八日: 不要以为主作见证为耻

经文[提后18-12] 
  

保罗提醒提摩太不要以为福音作见证为耻,因这福音已给他永生


8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总要按神的能力,与我为福音同受苦难。
9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
10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
11我为这福音奉派作传道的,作使徒,作师傅。
12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

答:释经与反思:明白保罗教导如行运用神的能力胜过羞耻感

1.我们通常引以为耻的事有二类:一是失败无能,二是道德丑恶;而羞耻伤及自尊心,通常使人否认隐瞒,或老羞成怒,或乾脆自我放逐或消沉。保羅提醒提摩太/我們不要以為主耶穌/福音作見證為恥,因我们已从这福音/主耶稣领受了「不能坏的生命」和能力。

2.保罗提醒提摩太「不要引以为耻」,由于原文不是「现在时式」而是「不定时式」(不定过去式),反映「引以为耻」并非现有情况,倒是保罗要求提摩太来探监(4:21)的一个预告性忠告,并给他心理准备:一方面提摩太将亲眼看到保罗受刑情况,另外當時探望因信仰逼害
囚犯的基督徒本身也有一定風險。保羅提醒提摩太「不要引以為恥」,反要用信心「按神的能力,与[]为福音同受苦难」!

3.基督徒可以以信心运用的「神的能力」主要源自三方面的真理:

基督徒可以认识和领受救恩,乃出于上帝创世以先的无条件拣选,再者,主耶稣第一次降临V10,显现)所完成的十架救恩已表明这永生的真确性,因此基督徒不应再疑惑自己所领受救恩的能力;基督徒已无条件因基督耶稣领受了「不能坏的生命」;换言之,苦难作为咒诅及死亡的毒钩和权势(=永死;参林前15:56)已被除去,相反在基督里,苦难及死亡已变成神指定成圣及事奉神(五。 9,圣召)之途径。保罗深知所信的不是一套理论,而是一位活着
的上帝(12节),这位神不但能力浩大,而且祂对我们是信实可靠的,不论工作或生命,我们都可以放心交托,祂必能保守妥当,直到见祂面的那日。

4.简言之,我们不要以为主作见证受到暂时挫折或逼害为羞耻,因为我们既没有犯道德的错反是存爱神爱人的心去传福音,也不是真正的失败 - 因为「神的道」至终是不会被「捆绑」而传遍万民的,因此我们若有机会因为见证主而受苦,应看为荣耀,并且这荣耀必会在大审判台前得到完全的彰显。

B.应用默想:以祂为耻?以祂为荣?

●作为父母当然希望子女可以念亲恩而以自己的父母为荣,美国电影「春风秋雨」(1959年)便以此为题材,讲述一黑白混血儿,因同侪压力而不认自己的黑人母亲,直至母亲含屈离世才追悔莫及...... - >请以信心来到神的面前默想及祷告,坦诚告诉祂:你是否一直在人前都以祂为荣......(安静/聆听/挣扎/反思/感恩/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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