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腓利門書12~16 (二)
12 我現在打發他親自回你那裏去,他是我心上的人。
13 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
伺候我;
14 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願意這樣行,叫你的善行
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15 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着他;
16 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在我實
在是如此,何況在你呢!這也不拘是按肉體說,是按主
說。
保羅向腓利門的請求,不單只期望他可以接納阿尼西
謀,更希望這個奴隸不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有文獻指
出被補的逃犯,回到主人那裏,受到嚴刑,甚至死
亡)。其實,保羅更大的期待,是希望阿尼西謀的地
位得到改變,「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16
節)。在這裏,我們無意處理奴隸身分改變的差別。
在希羅時代,奴隸可從主人給予兩種身分:一是自由
人(free
man),對主人已沒有任何責任;二是解放
奴隸 (emancipated slave),他們不是完全自由,
仍對主人有一些責任和義務。保羅現今視阿尼西謀為
兄弟,這已是保羅第二次使用這「兄弟」二字,而第
三次則在20節。保羅在第一次和第三次皆稱腓利門為
兄弟,刻意將阿尼西謀是他兄弟的稱呼夾在中間!對
保羅來說,阿尼西謀是兄弟,「何況在你呢,腓利
門!」保羅還強調:「無論在人世關係上,還是在主
內關係上,就更是這樣了」(16節)。世人在基督裏
都是平等的,因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
括一切」(西三11)。
要接納曾背叛的阿尼西謀,談何容易。腓利門的損失
由誰來補償呢?其實保羅也想到這個問題,因此,他
表明阿尼西謀所欠腓利門的,保羅甘願代為償還
(18~19節)。可是,在當時的社會,別人如何看腓利
門呢?作為有社會地位的腓利門,如何與其他奴隸的
主人解釋交代呢?而腓利門其他的奴隸又會否效法阿
尼西謀的行為呢?在教會有影響力的腓利門,倘若他
不接納阿尼西謀為兄弟,教內的信徒又如何看合一及
和好呢?若阿尼西謀真的被接納,是否其他奴隸為了
有改變身分和社會地位的機會,而很「願意」成為基
督徒呢?
難道腓利門不願意為了主耶穌的緣故付代價嗎?保羅
又為何不鼓吹廢除奴隸制度呢?或許保羅真的嘗試
過,不是在羅馬帝國的社會中,卻是在他可以影響到
的地方,就是基督的教會!這是保羅幾次提及信徒不
論種族、經濟及社會地位,在基督裏都成為一的觀念
(加三28)。現在,腓利門有另一個機會可以實踐他
向基督做的善事(6節)。
值得我們思想的是,其實保羅向腓利門提出了一連串
的請求:1. 友善地接納阿尼西謀;2. 因他是保羅的
「心肝」,不要懲罰阿尼西謀;3.
使阿尼西謀成為自
由人(freedman or free man);4.
讓阿尼西謀回
到保羅那裏,代替腓利門來服侍保羅 (13節)。
思想:
(1)你可有「左右做人難」的時候,求神加力;
(2)若耶穌在我的處境,祂會怎樣面對我難於接受的人
(這是曾流行的用語:WWJD, What Would Jesus Do)。
(3)默想一個你曾經在兩難之間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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