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以斯帖記八章9-14節
末底改得王批准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語言,以及猶太人的語言寫一道諭旨,給波斯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太人,並透過王室的信差,快馬加鞭的傳遍了書珊城堡(9、14節)。
末底改代王寫的諭旨,內容與哈曼的滅族命令有許多雷同之處(參三12-15節及八9-14)。這個諭令的內容確實引起一些道德問題,為何連婦女孩子都要滅絕這麼殘忍呢?這道諭令怎可說是一道和平的諭令呢?我們只要詳細查考研究這道諭令,有三點值得留意:
這道諭令並非要消滅哈曼族人,其目的只是為解救猶太人脫離被剷除的厄運。末底改並沒有寫一道諭旨,要立刻把所有的仇敵都殺了。這道諭旨要待九個月後才能實行。波斯國內那些恨惡猶太人的國民,他們有足夠時間考慮而放棄這次的血洗大屠殺計謀。只要他們放棄殺戮,不去主動追擊猶太人,他們就不會受到報復。
這是一道自衛性而非攻擊性的諭旨;王只准許猶太人組織起來自衛,猶太人只能殺那些襲擊他們的人。哈曼是要將猶太人滅族,但猶太人只是反擊那些攻擊他們的人,而非要滅絕他們。當猶太人將被殺的人數呈報的時候,統稱那些被殺的人為「恨他們的人」(九16),意思即是猶太人是因自衛而殺人。再且,這道命令雖然容許猶太人奪取財物,但他們實際上並沒有這樣做(九10、15-16)。簡言之,猶太人並沒有乘人之危,趁火打劫去擄掠財物。
這道喻旨是一道尋回公道的諭令,使受害者得到補償;諭旨清晰具體,目的是避免報仇的猶太人超越法令範圍。敵人知道有這報復的諭令,會使不敢輕舉妄動、輕易犯罪,以免反害了自己,因此這喻令有阻嚇犯罪的作用。這諭令就如摩西律法裏的以牙還牙(參出二十一23-25;申十九20-21),目的是防止受害者超越了報復的界線及避免賠償過度,是一道公平公義的命令。
這道阻嚇性的諭旨頒佈全國,經過了八個月時間的沉澱思考,最理想的情況是到了那天,沒有人起來攻擊猶太人,那天就不會有任何的殺戳,波斯國全國境內就得平安。因此,這是一道和平的諭旨,而神的心意是叫被擄的猶太人為寄居之地求平安(耶廿九5-7)。
思想:
主耶穌稱信徒為使人得平安的人(man of peace)(路十6)。願主幫助我們為所住的城市求平安,也到處散播和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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