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以斯帖記九章1-10節
第九章記錄了解決猶太人免被殺戮滅族的過程,這是第八章所發生的事件之後,又過了八個多月。哈曼已經被處決,末底改亦取代了他的位置;哈曼的喻令和末底改的諭旨都是在同一天執行(參三7、13,八1-2),而末底改頒布的一道諭旨(八11-12)只能抵銷卻無法廢除哈曼頒下的法令(三12-13),因而發生了這一章所記載的抵抗殺戮事件。這段敘事(九1-10)包含了一般性和詳細的敘述;1-5節記載了猶太人的勝利,而6-10節則詳細敘述猶太人在書珊城擊殺敵人的數目,以及哈曼兒子的死亡。
末底改在短短九個月當宰相期間,其聲望與權力遠播波斯帝國境內,並且如日中天。因此,波斯國內「各省的領袖、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務的人,因懼怕末底改,就都幫助猶太人」(3節)。那些王室內掌握實際大權「辦理王事務的人」都幫助猶太人,在他們下手殺戮敵人時,他們都不會插手干預。那時,各民族都懼怕猶太人(2c節),朝中貴冑也懼怕末底改(3b節),因為末底改已取代了哈曼的地位,權力已轉移到他身上。但最重要的是他們知道猶太人轉危為安、轉弱為強是因為他們所信奉的全能上帝在背後的作為。因此,猶太人銳不可當,節節勝利。
這段血腥敘事記錄,使許多人深惡痛絕,認為太多的異教惡念及太濃厚的猶太民族色彩,難以接受。然而,我們需要注意下列三點:
第一,這是一種自衛性的戰爭。猶太人並沒有主動挑起戰爭,他們只為了挽救自己的性命和保護家人財產而反抗。他們是制服了恨他們的人(1c節)、擊殺那些要害他們的人(2b節),及用刀擊殺所有的仇敵(5a節)。第五節提到猶太人可「隨意待那些恨他們的人」(5b節)這句話,並不是說他們可以任意妄為,而是隨願而已,在道德上是中性的。
第二,這是一場有限度的殺戮。猶太人所殺戮的對象是他們的仇敵,及那些恨他們的人,所有傷亡的都是敵方的戰士,並沒有包括那些無辜的孩童,及手無寸鐵的老弱婦孺。或許有些猶太人會對敵人相當殘暴,這是可能的,因為聖經從來沒有描述他們比別人好。若有的話,最多都只是一小撮的壞分子而已。
第三,這是一場有節制的爭戰。敘事者特意三次提到猶太人沒有下手奪取財物(10、15、16節)。在當時勝者得掠奪財物的文化裡,他們都沒有趁火打劫,這種反常的情況必定令波斯國的人民刮目相看,消息亦自會不脛而走,讓人知道猶太人並非為侵略別人而戰,也沒有企圖要搶奪敵人的財產。
簡言之,猶太人不但轄制了仇敵,同時也克制了自己。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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