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0 April 2018

4月12日: 律法是叫人以父的事為念

經文:路加福音二章四十一至五十二節

耶穌十二歲那年,他們一家上聖殿的事蹟是一個獨特的記載,其它福音書都沒有耶穌青少年時期的論述,因此我們要留意的是到底這個記載要帶給當時讀者一個怎樣的信息,好叫我們現今的信徒也明瞭其中的涵意。

前幾天,我們談及耶穌出生的片段,路加只用了一小段文字就描繪完畢,沒有為耶穌尊貴的降生添上甚麼神聖的元素,我們可以相信的是:路加在此對少年時期的耶穌,也沒有刻意放入甚麼超自然的記載,反而要談論的是耶穌對律法詮釋的智慧,及他與父的關係。「耶穌對他們說,為甚麼找我呢?難道你們不知道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路加福音二章四十九節)

在這段記載中,路加將焦點放在耶穌敏銳於律法的講解和詮釋,眾人也都希奇他與律法教師的對答,這正正說明福音書的獨特。像《雅各嬰孩福音》(Infancy Gospel of James) 的記述,重點放在耶穌的神性和擊敗眾人的對抗性上,反而路加就為了耶穌才是完備律法、成就律法的那一位而鋪路。在往後的日子,當耶穌長大後,在面對法利賽人、律法教師的挑戰的時刻,如安息日的醫病、到罪人家中吃飯等,才真正打破別人對律法的詮釋,故此這段記載正好表達了耶穌是摩西律法的詮釋者,是重新演繹摩西律法的那一位,並再一次藉著這智慧 (神所賜下的),將人心帶回上主頒佈律法的真正心意中。

然而當耶穌的父母回聖殿去找他的時候,耶穌回答其父母的話 (四十九節)正表明律法的詮釋是關乎天上父親的事。耶穌不論是教訓眾人,或是指出宗教領袖各樣的問題,都和他們是否在乎天上父親的心意有關,這也更說明了耶穌反倒虛己地降生在世上,並非要得著別人的掌聲和榮耀,反而是要走上十字架這條沒有人明瞭的犧牲之路 (眾門徒都離棄他)。原來真正詮釋聖經者,並非單單空談知識和道理的學者,而是明瞭神的心意,在當世代中,用詮釋聖經為這世界發出該要聽到的呼聲。

思想:求神使我們不以神的話為宗教的糖衣,或是欺騙自身和利用他人的工具,求神使我們可以真的用上主的話語為這世代把脈,以神的事為念去服事一個世代,也為下一代奠下這份屬天的寶藏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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