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1 April 2017

第廿四日:膏耶稣的妇人与犹大

经文:马太福音廿六1-16 

在耶稣基督生平的故事之中,常常出现一些小人物,而这些小人物,却在重大的事件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马太福音廿六1-16正正是一个这样的例子。
马太在叙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刻意地隐藏了这个作为故事主角的女人的身份。从记载了相同事件的约翰福音十二章之中,我们可以知道这女人就是被耶稣复活的拉撒路的姊妹马利亚,至于她是否就是那被称为抺大拉的马利亚,却没有清楚的证据。但马太对于这女人的身份,似乎完全不重视。每次提到她,都只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或简单地说「她」。

这样对主要角色的身份不重视,与故事之中耶稣基督对这女人的行动的评价,有很强烈的对比。祂在总结时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甚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纪念。」借着这种手法,马太让读者看到这事件的焦点,是这个女人的行动,而是她的身份。

这个女人所做的,就是将一瓶极贵重的香膏,完全的浇到耶稣基督的头上。她这个行动却引来门徒的负面响应,因为门徒所看重的,是这香膏的外在价值。他们的观察是正确的,因为这一瓶香膏,单是其瓶子已经价值不菲,因为这类玉瓶通常在埃及生产,是比较特别的玉石。至于香膏,有学者估计一瓶这样的香膏相当于一个工人一年的薪酬,相对于在下文之中犹大只收了三十银子就出卖耶稣,就更加显得这香膏的珍贵。虽然门徒有正确的观察,但是他们的结论却是完全错误,因为他们认为将这贵重的香膏浇在耶稣基督的头上是枉费了。

在下文之中,耶稣基督很清楚地纠正门徒的错误。祂指出这香膏是为祂安葬之用的。这时门徒可能都不明白,但当耶稣基督被钉死之后,有人想为祂再以香膏安葬,已经再也找不到祂的身体,因为祂已经从死里复活了。

耶稣基督一直都向门徒预告祂将会被杀,然后第三天复活,只是门徒却不明白祂的意思,或是不愿意面对这样的发展。只有这个女人,在事情还未发生之前,凭着信心,将香膏预先浇在耶稣基督的头上。因此,当耶稣基督说,我们传福音时必须述说这女人的故事,是要指出,相信耶稣基督的死和复活,是接受福音的关键。

思想:

我们传福音时,是否只看重我们如何使别人得到实际的、物质的帮助,像当时的门徒一样呢?我们是否有信心,高举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死,将人带到复活的主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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