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詩篇一百三十二篇17-18節
17在那裏我要使大衛的角茁壯,為我的受膏者預備明燈。
18我要使他的仇敵披上羞恥;但他的冠冕要在他頭上發光。」
從大衛的誓言(1-10節)到神的誓言(11-16節),這兩節經文清楚指向了未來的盼望。第17節上半節:「在那裡我要使大衛的角茁壯」,舊約裡「角」為力量的表徵,而祭壇上掛著一個「角」,在於象徵神的臨在和能力;此外,「角」也包含「發光」的意思。由此看來,第17節的「角」與「明燈」乃是同義對仗。那麼,詩人所指「我的受膏者」是誰?這裡應是指向大衛而言。按這樣的理解,第17節的意思,乃是指向由於神能力臨在,使大衛能茁壯、發光!這正好回應了本篇第1節,神確實記念大衛,使他的王朝能如角生長起來,如明燈一樣照耀四方。
有舊約學者指出,這一節經文甚至指向未來,因「角」除了象徵大衛王朝的能力外,更指向彌賽亞的預表(路一68-69),而「明燈」亦不僅僅指向大衛是以色列的燈,它更喻指將來的光芒、永遠的王國。
因著這緣故,「仇敵」必蒙羞恥,神所揀選的「王」卻要「發光」。這可以說是一個堅定不移的結局,「勝利」就是如此完全。換言之,「邪惡」只會在挫敗之中方寸大亂,「公義」卻要在得勝中結下果子。這正好就是「盼望」為「順服」所寫下的實踐步驟呢!
思 想: 從歷史回顧而生出那不滅的「盼望」,這並不僅僅是「反省」,更是堅定的相信,這可以說是朝聖者在那朝聖之路上重要的驅動力。《詩篇》一百三十二篇為我們培育記憶,並滋養了我們對未來的「盼望」,藉以引導我們走向成熟而順服之路。我們的「信仰」──既沒有與歷史脫勾,更從沒有離開神信實的「應許」。當我們頌唱這詩時,正好給予我們機會重新細味我們的「信仰」,就是如此的真實、如此的實在、如此的永恆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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