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 December 2015

第2日 真理原则,灵活运用

读经:徒 十六1~5
经文:徒 十六1~5


1保罗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他父亲却是希腊人。
2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称赞他。
3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腊人,就给他行了割礼。
4他们经过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交给门徒遵守。
5于是众教会信心越发坚固,人数天天加增。


    保罗和西拉的宣教队带着耶路撒冷会议后的训令「走遍叙利亚、基利家,坚固众教会」(十五41)。 「坚固众教会」是保罗和西拉第二次宣教旅程的焦点工作(参十五36;十六5)。他们仍未全面开展工作前,就先再征募多一位宣教队员,那就是路司得和以哥念的信徒所称赞的提摩太(参十六2)。路加记载提摩太事件,有下列几个目的。


第一,他要指出耶路撒冷会议开启了向外邦人传福音的门,但同时教会并没有向犹太人关闭福音之门。犹太人的俗例仍需要坚守,这样做只要是与文化习俗有关,而非成为得救的基础便可。

第二,保罗向外邦人传福音并非表示他就完全摒弃犹太教的俗例;一个跟随基督的犹太人,不需要完全放弃犹太人的俗例,基督徒也可以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犹太人。

第三,路加借这件事为往后将要发生的事铺路。保罗其后被犹太人诬告他「教训一切在外邦的犹太人离弃摩西,对他们说,不要给孩子行割礼,也不要遵行条规」(廿一21)。这些控告都是空月来风,没有实质的证据。反之,保罗要求提摩太行割礼更表明他非常尊重摩西的律法及犹太人的规条。


     究竟提摩太是什么人呢?路加指出他是外邦人与犹太人混婚下所生的孩子。他的母亲友尼基是犹太人(提后一5)、父亲是希腊人,更有可能的是他已离世(3节的「是希腊人」的「是」(πρχεν)乃未完成时态)。犹太人禁止与外邦人通婚,一但发生了,孩子仍要在犹太教内抚养。这有点像天主教徒与非教徒结婚,天主教期望父母所生的孩子也要成为天主教徒。犹太人母亲未为孩子行割礼乃被视为触犯圣约的背教者。提摩太未受割礼,这显明他的母亲没有严守犹太人的规矩,这可能是因为她并非一位实践犹太教的信徒。保罗为了提摩太可以更方便的接触犹太人,于是要求他接受割礼。


     提摩太可能是保罗在第一次旅程时被带领信主,因为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说「他(即提摩太)在主里面,是我所亲爱、有忠心的儿子」(林前四17a)。提摩太在主里成长,名声远播,最终成为保罗的宣教同工,代替马可约翰的位置,正如西拉代替巴拿巴的角色。


 保罗要求提摩太接受割礼,但另一边厢却极力反对外邦信徒提多接受割礼(参加二3~5)。保罗是否一个立场摇摆不定的使徒?非也!保罗极力反对提多接受割礼,是因为有些假信徒主张割礼与救恩息息相关,保罗极力反对是要指出在基督耶稣里,割礼与救恩完全无关,甚至对救恩全无功效,最要紧的是要作新造的人,即靠恩得救(参加五6;六15)。保罗要求提摩太行割礼与救恩无关,只是为方便与犹太人接触,不被未受割礼的事妨碍了福音的传播。这正与他一直沿用在什么人当中作什么人,为了多得人的原则相乎(参林前九19~23)。简言之,提摩太受割礼是宣教性(Missiological),而非神学性的(Theological)


思想:保罗认识到真理的底线是什么,也同时尊重受众的文化。他知道何事要坚守,何事让步而不遗弃真理;这是属灵领袖需要的辨识能力。求主赐下智慧,帮助我们愿意放下那些与真理无关,却又执着不愿放下的立场,好使教会合一和谐及福音工作得以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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