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4 November 2016

第五日:第十二个以外的「我」

经文:马可福音三13-19 


13 耶稣上了山,随自己的意思叫人来,他们便来到他那里。
14 他就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
15 并给他们权柄赶鬼。
16 这十二个人有西门,耶稣又给他起名叫彼得。
17 还有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又给这两个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18 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罗买,马太,多马,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并奋锐党的西门。
19 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


《马可福音》这一段和合本给予的标题是「耶稣设立十二门徒」,但要留心:十二门徒被召后并没有实时行动,根据马可的记载,到六7门徒才正式被耶稣差遣出去传福音。若是如此,从三13至六7之间到底发生甚么事情?


按三14-15所讲,门徒要领受两个命令:(1)常与耶稣同在;(2)以耶稣所给予的权柄传道。这是甚么意思?


根据《马可福音》三20至六6记载,这期间正正就是耶稣与门徒同在的阶段,在其中门徒要经历的是甚么?首先,门徒要经历被误解与中伤,何以这样说?和合本圣经于三20前有一标题「驳倒文士谗言」、大概已经可以给予我们参考。事实上,福音书记载,当时候确实有不少文士在诬蔑耶稣;直到六1-6,甚至记载着「拿撒勒人厌弃耶稣」。在呼召的背后,门徒要经历的也许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 他们所跟从的耶稣备受诬蔑与谗言的攻击。


其次,门徒要经历从第四章开始至第五章结尾,一连串有关天国的教导及那些彰显着天国能力的几个神迹。换句话说,门徒在这阶段是要从耶稣处明白天国到底是甚么之余,并且要经历耶稣的能力。


从三13到第五章的结尾,圣经作者除了要表明门徒所领受的两个命令之外,事实上,马可在整个段落里就只一次提及「门徒」而已。福音书作者要我们知道,在他的心目中,这种种的教训若果只适用于「使徒」的话,那么,耶稣的命令就彷佛被限制了一样。因此,耶稣的命令其实并不仅仅限于门徒,它同时应用于每一个愿意跟随耶稣、并忠心服事的好门徒的。


思想:


如何实践这「常与耶稣同在」的命令?耶稣的一生,除了是我们追求效法的榜样外,祂的话语又有否成为我们「昼夜思想」(诗一2)、顺服遵行的目标?除此以外,我们又如何实践那凭着耶稣的「权柄」去传道的要求?值得我们思想的是:我们会否成为昔日这十二位门徒以外的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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